JOYCITY在中国“街头篮球”商标案一审中胜诉
- JOYCITY向《巨人网络》,《乐曼多》提出商标侵权索赔诉讼。
- 上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“街头篮球”商标侵权成立,对其赔偿经济损失。
JOYCITY与12月26日发布,《街头篮球》在上海市人民法院赢得了商标侵权一审诉讼。
这起诉讼在中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进行,对中国的游戏公司“巨人网络”及其子公司和开发商“乐曼多”提出商标侵权诉讼,“JOYCITY”在一审中胜诉。
根据一审判决,“成都乐曼多科技有限公司”和“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贵州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,“巨人移动科技有限公司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,
立即停止侵害对JOYCITY“街头篮球”商标的行为,并赔偿JOYCITY遭受的经济损失,据悉,“成都乐曼多科技有限公司”对于一审结果进行了上诉。
“街头篮球”是由JOYCITY原创开发的一款街头竞技篮球端游,并于2005年开始与第三方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该游戏,
该游戏一经上线便取得极为火爆的市场效果,开创了《3V3街头篮球》游戏模式之先河,
2016年初,JOYCITY授权第三方运营的《街头篮球》手游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,该手游延续了端游《3V3街头篮球》的基础设定,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。
“巨人网络”是运营“乐曼多”开发的“街篮1”和“街篮2”的游戏运营商。
JOYCITY是1994年成立的历史悠久的游戏开发公司,旗下原创开发的端游有《街头篮球》,《自由篮球》,《自由足球》和主机游戏《3on3街头篮球》,
手游有《天空之城》,《炮艇战:3D直升机》,《炮艇战:军团战争》《加勒比海盗:战争之潮》等等。
JOYCITY一向在中国境内持续与合作伙伴维持着“街头篮球”商标的良好合作关系,通过建立相互信赖合作的体系,让更多的中国玩家尽情畅玩“街头篮球”。
以此次判决为起点,JOYCITY计划进一步扩大“街头篮球”的合作关系,也为了维护玩家们的权益,采取坚决的行动来进行维权。